德国的教会税是什么|所得税的9%由税务局代征、一年66万人退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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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是日文原文文章的中文译文。制度和数字可能发生变化,请以日文版及官方信息为准。具体个案请咨询税务署或税理士(注册税务师)等专业人士。
系列:世界独特税制与社会保险 #10

在德国,只要是教会的会员,所得税额的8%~9%就会作为“教会税”从工资中直接扣缴。负责征收的不是教会,而是州税务局。这是一套自魏玛宪法以来延续100多年的制度:国家代替宗教团体收取“会费”。2025年约有66万人到政府机关申报退出教会,但教会税收入仍达约128亿欧元(约2.3万亿日元),处于历史最高水平。本文依据一次信息,梳理该制度的设计与历史、北欧和意大利的类似制度,以及与日本“宗教法人免税”设计的差异。本文不评判宗教本身的好坏。

制度设计:州税务局在所得税之上加征8%~9%

德国的教会税(Kirchensteuer),只有被认定为“公法社团”的宗教团体——天主教会、新教各州教会(EKD成员)、犹太教团体等——的会员才需要缴纳。不是会员的人一分钱也不用付。

项目内容
纳税人被认定为公法社团的宗教团体的会员(以受洗、入会的事实为准)
税率所得税额的9%(巴伐利亚州、巴登-符腾堡州为8%
征收方式从工资中预扣(与所得税一起扣缴)。利息、股息等资本所得也由银行自动加征
征收方州税务局(教会向州支付税收的2%~4%左右作为代征手续费)
如何退出不是向教会,而是向政府机关(因州而异,为户籍登记处或区法院)申报退出。手续费从免费到35欧元左右不等

请注意,是“所得税额的”8%~9%,而不是收入的8%~9%。按照教会方面的官方说明,实际负担大约相当于收入的1%左右

计算示例(税率9%的州)
每年缴纳所得税4,000欧元的人 → 教会税为 4,000欧元 × 9% = 每年360欧元(约6.5万日元)
※ 教会税可作为特别支出在所得中扣除,因此实际负担会比这个数字略轻。

在工资核算中,雇主会根据登记的宗教属性,将教会税与所得税一起扣缴,经税务局转交给教会。公司职员几乎不需要自己去缴纳。在德国的工资单上,教会税(KS)一栏与同样被扣缴的护理保险“无子女附加费”并排出现。

为什么会有:写进魏玛宪法的“教会课税权”

起点是1803年。拿破仑战争时期的“帝国代表会议总决议”让诸侯没收(世俗化)了教会领地,作为补偿,形成了由国家支撑教会财政的框架。整个19世纪,各邦陆续制定教会税法律;1919年的魏玛宪法第137条明文规定“作为公法社团的宗教团体,可以依据公民租税名册征税”。1949年的基本法(现行宪法)第140条原封不动地继承了这一条文,延续至今。

“没有国教。但国家与教会协作”——德国的政教关系是一种中间型:国家与教会保持距离,同时在代征税款、设立神学院系等方面开展合作。教会税的设计不是“国家把税金交给宗教团体”,而是“会员缴纳的会费,由国家收取手续费代为征收”。

  • 拥有课税权的始终是宗教团体,国家只是代为执行
  • 正因如此,课税对象仅限会员,退出后课税也随之停止
  • 依据同一宪法条文,除天主教、新教之外,犹太教团体等也在征收教会税(文化税)

现状:一年66万人退出,税收却处于历史最高水平

教会税如今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折点。整理教会统计(德国主教团、EKD)公布的数字如下。

  • 会员人数:截至2025年底,天主教约1,922万人+EKD(新教)约1,740万人=约3,662万人,占人口的43.8%。两大教会的会员如今已不足人口的一半
  • 退出人数:2025年约66万人(天主教约30.7万人、EKD约35万人)正式申报退出,延续了2024年约67万人的高位水平
  • 税收:即便如此,2025年教会税收入为天主教67.5亿欧元(约1.2万亿日元,同比+1.9%)、EKD约60.9亿欧元(约1.1万亿日元),合计约128.4亿欧元。即使会员减少,由于工资和所得税不断增长,名义税收仍在持续增加(考虑物价的实际值在缩水,长期来看预计税收将下降)

退出教会(Kirchenaustritt)不是在教会窗口办理,而是在政府机关办理的法律手续。因州而异,本人需前往户籍登记处(如巴伐利亚州)或区法院(如北莱茵-威斯特法伦州)申报。手续费从免费的州到35欧元(约6,300日元)左右的州各不相同,“退出还要收钱”这件事本身,也从信仰自由的角度引发了争论。在多数州,申报当月月底会员资格终止,次月起教会税停止。另外,退出后在教会举行婚礼、葬礼等可能会受到限制(具体处理取决于各教会的内部规定)。

世界的类似制度:北欧的“会员课税”与意大利的“用途指定”

在欧洲,国家参与宗教财政的机制并不罕见,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。

国家机制负担水平
德国仅对会员课税,州税务局代为征收所得税额的8%~9%(约为收入的1%左右)
丹麦仅限国民教会会员,与税款一起征收应税所得的平均0.87%(各市镇为0.39%~1.2%左右)
瑞典教会费由国家税务局代为征收应税所得的1%左右(因教区而异,约0.8%~1.5%)
芬兰教会税由税务当局征收应税所得的1%~2.25%(因教区而异)
奥地利教会自行征收(国家不参与)约为应税所得1.1%的“教会捐款”
意大利所得税总额的0.8%由纳税人指定用途(8/1000)无额外负担,在报税时选择去向

最有特色的是意大利。无论是否为会员,国家预先从所得税收入中划出0.8%,由纳税人在报税时指定其分配去向(国家,或天主教会、犹太教团体、佛教联合会等十几个团体)。没有人额外掏钱,这是一种“为自己缴纳的税金选择去向”的设计;未作出选择的部分,按已表达选择的比例分配。虽然在“不增加负担”这一点上有所不同,但“由纳税人选择税金用途”的思路,与日本的故乡纳税有相通之处。

与日本的比较:是介入“征收阶段”,还是让“收到之后”免税

日本没有教会税。根据宪法第20条、第89条的政教分离原则,国家和地方政府不能建立为特定宗教团体收钱或支出的机制。作为替代,日本的设计是对宗教法人收到之后的钱免税

德国日本
国家的参与方式代为征收(把会员的会费作为税收征收)免税(对布施、香火钱等宗教活动收入不课税)
信徒的负担所得税额的8%~9%自动扣缴法律上无负担(布施等属自愿)
宗教团体的经营收入教会税是财政支柱34类营利事业需缴法人税(年800万日元以下15%、超出部分19%)
捐赠的税收待遇教会税可在所得中扣除向宗教法人的布施、捐赠原则上不适用捐赠扣除

也就是说,德国是国家介入“征收阶段”,日本是让“收到之后”免税——国家参与的着力点正好相反。日本的宗教法人免税到什么程度、从哪里开始课税(卖护身符算不算?经营停车场呢?),在宗教法人为什么不交税?布施免税的机制中有详细梳理。这不是哪种设计更优越的问题,而是政教关系的历史直接塑造了税制形态的一种比较。

与日本人相关的情形:居民登记的“宗教栏”决定是否课税

对于在德国驻在、留学的日本人来说,教会税并非事不关己。在德国开始生活时必须办理的居民登记(Anmeldung)中设有宗教填写栏,如果在这里被登记为天主教或新教的教会会员,即使是日本人,教会税也会从工资中扣缴。

  • 登记以事实为依据。是否为教会会员不取决于本人的自称,而取决于受洗、入会的事实;受过洗的人有可能依据教会的名册和记录被作为教会会员处理
  • 无宗教信仰者、佛教徒等不属于教会税对象团体的人不会被课税。大多数日本驻在人员属于这一类
  • 作为教会会员、又不想在德国缴纳教会税的人,需要按前文所述到政府机关办理正式的退出手续(需付手续费)。由于这一手续也具有信仰上的意义,如何决定由个人自行判断
  • 回到日本、德国的纳税义务结束后,教会税的负担也随之结束。在日本向教会、寺院神社缴纳的布施和捐款,不存在德国那样的法定征收

今天要做的事

今天要做的事

  1. 计划赴德国工作、留学的人,出发前先确认自己将在居民登记的宗教栏里填写什么(自己受洗、所属的事实)
  2. 重新检查工资单的扣除栏。在德国是教会税一栏;在日本,了解所得税、住民税、社会保险费的构成,是思考到手收入的第一步
  3. 在日本向宗教法人捐款的人,结合收据确认该捐款是否适用捐赠扣除(原则上不适用)

常见问题

Q. 在德国工作的日本人也要交教会税吗?

A. 只有被登记为教会税对象团体(天主教会、新教各州教会等)会员的情况下才需要缴纳。无宗教信仰者,以及佛教等不在对象范围内的宗教的信徒不会被课税。但受过洗的教会会员,无论国籍都可能成为课税对象。居民登记时的宗教栏应根据事实填写。

Q. 想停止缴纳教会税该怎么办?

A. 不是去教会窗口,而是到所在州的政府机关(户籍登记处或区法院,因州而异)申报退出。手续费从免费到35欧元左右不等,多数州在申报当月月底会员资格终止,次月起教会税停止。2025年约有66万人办理了这一手续。

Q. 收上来的教会税用在什么地方?

A. 决定用途的不是国家,而是各教会。除了神职人员和职员的人工费、教会的运营之外,还用于教会开办的幼儿园、福利设施等。国家(州)只是代为征收,并作为对价从教会收取相当于税收2%~4%左右的手续费。

Q. 日本也有类似教会税的制度吗?

A. 没有。根据日本国宪法的政教分离原则,国家不能建立为特定宗教团体收钱的机制。日本采取的是另一种设计:对宗教法人的布施、香火钱等宗教活动收入免税,仅对34类营利事业征收法人税,即“收到之后”的设计。个人向宗教法人缴纳的布施,原则上也不适用捐赠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