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今的电竞比赛,单场赛事的奖金动辄数百万至数千万日元。2026年2月16日,日本电子竞技联合会(JeSU)取消了职业执照的年龄限制,初中生以下的选手也能站上同一舞台争夺奖金。然而这笔奖金,“由谁、以什么方式获得”不同,税务处理会完全不同。职业选手按事业所得计税;业余选手的一次性获奖则属于一时所得,可享受50万日元的特别扣除。日本国内比赛会按10.21%源泉征收(预扣税款),海外比赛则涉及当地税收和外国税额扣除。未成年人赢得高额奖金,甚至还会出现“脱离父母抚养”的问题——本文依据日本国税厅的一次信息,为参赛者以及有孩子参赛的家庭梳理需要了解的要点。
奖金的税取决于“所得区分”——职业与业余完全是两回事
首先要掌握的是所得区分。同样是100万日元的奖金,因领取者的身份不同,计算方法也会不同。
| 领取者 | 所得区分 | 计算方法 |
|---|---|---|
| 职业(专职):有赞助合同和直播收入,以参赛为职业持续活动 | 事业所得 | 奖金+签约金等收入 − 必要经费。若采用蓝色申报,最高还可扣除65万日元 |
| 副业・半职业:另有主业,但持续参赛并获得奖金 | 杂所得 | 奖金收入 − 必要经费(全额为课税对象) |
| 业余的一次性获奖:偶然参赛并获奖 | 一时所得 | (奖金 − 直接花费的费用 − 特别扣除50万日元)×二分之一 |
日本国税厅的税务问答(Tax Answer)将一时所得定义为“除以营利为目的的持续性行为所产生的所得之外、并非劳务或服务对价的一次性所得”(No.1490)。它与有奖竞猜、抽奖的奖金奖品属于同一类别,一次性、偶发性的比赛奖金一般按这种一时所得处理。反过来说,如果几乎每周都参赛争夺奖金,就构成“持续性行为”,更接近杂所得(视规模也可能是事业所得)。两者的界限是灰色地带,拿不准时请咨询税务署或税理士。
一时所得的计算示例:奖金100万日元(业余・一次性)
(奖金100万日元 − 该比赛的报名费・交通费5万日元 − 特别扣除50万日元)× 1/2 = 22.5万日元
只需将这22.5万日元与工资等合并计算税额。拿到100万日元,课税对象却只有两成左右——一时所得是相当优惠的区分。
奖金不超过50万日元实际上免税:如果一次性奖金属于一时所得,在特别扣除50万日元的范围内所得为零。若全年的一时所得只有这笔奖金,就不产生所得税。这与同属一时所得的博彩返还金的税金是相同的机制。
“奖金上限10万日元”问题与职业执照——3分钟看懂来龙去脉
在税金之前,电竞奖金还有一个著名的争议点:《景品表示法》(赠品标示法)的“奖金上限10万日元”问题。
- 问题的起点:根据《景品表示法》,面向商品购买者的有奖活动,其赠品上限为“交易金额的20倍、最高10万日元”(消费者厅的赠品规制)。只有购买了指定游戏的人才能参加的比赛,其奖金可能被视为“附随于交易的赠品”,因此存在无法提供高额奖金的风险。
- 2018年2月:JeSU成立,启动官方认证职业执照制度。其思路是把“发给职业选手的奖金视为工作报酬而非赠品”,从而使高额奖金比赛成为可能。
- 2019年9月:消费者厅答复了JeSU的咨询(无异议函)。官方正式表明:就比赛的实际情况而言,可被认定为“工作报酬等”的金钱物品,本来就不属于赠品——也就是说,无论是否持有职业执照,只要是发给凭实力选拔出的参赛者的奖金,即使金额高也可以提供。
- 2026年2月16日:JeSU取消职业执照的年龄限制(原为15岁以上且完成义务教育)。少年执照制度同时废止,中小学生也可以持有普通职业执照。
与税金的关系上容易误解的几点
- 职业执照是应对《景品表示法》的机制,并不决定税务上的所得区分。即使持有执照,若活动实际为一次性,其奖金也可能是一时所得;即使没有执照,若持续活动则属于杂所得・事业所得。
- “没有执照就拿不到高额奖金”的说法也不准确。2019年消费者厅的答复以实际情况为准。不过,如果比赛规程把持有执照作为条件,则需遵守该规程。
- 另外,若收取报名费并将其作为奖金来源,可能触犯赌博罪,因此日本国内比赛的奖金原则上由赞助商・主办方出资。
国内比赛:奖金会先扣掉10.21%再汇入账户
在日本国内企业主办的比赛中获得奖金时,到账金额有时会少于奖金金额。这就是源泉征收(预扣税款)。在税务上,企业支付的比赛奖金多数属于“用于事业广告宣传的奖金”,支付方负有源泉征收义务(国税厅税务问答 No.2792)。
源泉征收的计算:奖金80万日元的情形
(80万日元 − 50万日元)× 10.21% = 源泉征收30,630日元 → 到账金额为769,370日元
从奖金中减去50万日元后的余额,按10.21%(含复兴特别所得税)计算。奖金不超过50万日元则不会被源泉征收。
- 源泉征收只是“预缴”,并不代表纳税完成。需要汇总全年所得,通过确定申告(年度纳税申报)进行结算。适用一时所得的二分之一课税后,多扣的税款获得退还的情况也很常见。
- 如果奖金是作为职业选手劳务的对价(报酬・费用)支付的,也可能按与稿费等相同的方式源泉征收:100万日元以下部分10.21%、超过100万日元的部分20.42%。按哪种方式处理取决于主办方,请通过支付明细・支付调书确认。
- 奖品即使是实物(电竞电脑・外设等)也属于课税对象,按时价计入收入。
- 公司职员是否需要申报的判断标准(工资以外所得20万日元规则等),可参阅副业确定申告指南。
海外比赛:当地被扣税,日本也要申报
海外比赛的奖金还会叠加跨国税务问题。要点有三。
- 日本居民的全球所得都要课税。海外比赛的奖金同样是日本确定申告的对象。“在海外拿的钱与日本无关”这种说法行不通。
- 当地也可能源泉征收。例如在美国,向非居民支付的奖金原则上预扣30%(根据税收协定可能减免)。请务必保存主办方提供的、能证明当地扣税金额的文件。
- 同一笔奖金在日本和美国被双重课税时,可通过确定申告中的外国税额扣除(国税厅税务问答 No.1240)进行调整。该制度允许在限额范围内,把在当地缴纳的税款从日本的所得税中扣除。
奖金以外币支付时,原则上按支付时点的汇率折算成日元计入收入。关于向在海外赚钱的选手征税这一主题,大谷翔平选手与“运动员税”(jock tax)一文中也有介绍,欢迎一并阅读。
未成年・学生选手:奖金多少会“脱离抚养”
随着年龄限制的取消,这个问题变得现实起来。高中生在大型比赛中夺冠,不仅影响本人的税金,还会影响父母的抚养扣除。要点在于:是否脱离抚养,不是看奖金的票面金额,而是按“合计所得金额”判定。
| 判定 | 所得的界线 | 若只有一时所得,折算为奖金(经费为零时) |
|---|---|---|
| 可继续作为父母抚养扣除的对象 | 合计所得58万日元以下(自令和7年分起上调) | 奖金166万日元以内 ※(166万 − 50万)× 1/2 = 58万 |
| 19岁以上未满23岁:父母可全额享受特定亲属特别扣除(63万日元) | 合计所得85万日元以下(超过后至123万日元仍可分段扣除) | 奖金220万日元以内 |
| 本人的住民税免税(未成年人免税措施) | 1月1日时点未满18岁者,合计所得135万日元以下 | 奖金320万日元以内 |
- 得益于一时所得的“50万日元扣除+二分之一课税”,界线比奖金的表面金额高出不少。反之,若因持续活动被归为杂所得,奖金就没有这些扣除,同样的奖金金额更容易脱离抚养。
- 健康保险的抚养(年收入130万日元以下的标准)是与税金不同的另一套判定。像一次性奖金这样的临时收入如何处理,取决于所加入的健康保险组合・协会健保的判断,获得高额奖金后请通过父母的工作单位确认。
- 既有打工收入又有奖金的学生,判定会更复杂。基本思路见学生打工与父母的抚养,按自身条件试算可使用抚养门槛模拟器。
- 父母工作单位的家属津贴(抚养津贴)按各公司标准执行。在税金・社会保险之外,可能另有停发津贴的界线。
哪些能算经费、哪些不能——因区分不同差别巨大
“电竞设备能算经费吗?”答案因所得区分而异。
| 费用 | 事业所得・杂所得(职业・持续活动) | 一时所得(一次性) |
|---|---|---|
| 比赛报名费・参赛费 | 可作为经费 | 该比赛的部分可作为“直接花费的金额”扣除 |
| 远征的交通费・住宿费 | 可作为经费 | 前往该比赛的远征费用有扣除的余地 |
| 电脑・显示器・手柄等设备 | 可作为经费(10万日元以上原则上折旧。蓝色申报另有不满30万日元的小额特例) | 不能扣除(日常的练习环境不属于“直接花费的金额”) |
| 通信费・游戏软件・付费教练 | 可按工作使用比例进行家事按分(公私分摊)后计入经费 | 不能扣除 |
- 一时所得能扣除的,只有“为取得该收入而直接花费的金额”。练习用器材、通信费等间接支出不在其列。
- 反之,职业・持续活动可以较广泛地计入经费,但与私人生活兼用的部分需要分摊;为避免被认定为兴趣爱好,保留活动记录(参赛履历・收支账簿)非常重要。
- 如果还有直播收入、赞助收入,应按收入来源分别整理申报。其思路与同人社团的确定申告中“兴趣与事业的界线”的讨论基本相同。
今天要做的事
今天要做的事
- 把今年已获得(或将获得)的奖金,以及每场比赛的报名费・远征费写进备忘录(到账金额与奖金金额之差=源泉征收额也要记录)
- 根据最近一年的参赛次数,自行判断自己的活动属于“一次性(一时所得)”还是“持续性(杂所得・事业所得)”
- 学生・未成年人若全年奖金可能超过50万日元,请告知父母,并用抚养门槛模拟器确认影响
常见问题
Q. 业余选手在一次性比赛中获得了30万日元奖金,需要确定申告吗?
A. 如果这笔奖金属于一时所得,且全年的一时所得只有这一笔,那么它在特别扣除50万日元的范围内,所得为零。不产生所得税,也无需就该奖金申报。但若持续参赛赚取奖金,则属于杂所得,不能使用50万日元扣除。公司职员在工资以外所得超过20万日元时需要申报。
Q. 没有职业执照就拿不到高额奖金吗?
A. 这并非法律上的必要条件。2019年9月消费者厅的答复明确:就比赛实际情况而言可认定为工作报酬的奖金,本来就不属于赠品(=不受10万日元上限约束)。不过,若比赛规程把持有执照作为参赛条件,则需遵守。另外,是否持有执照与税务上的所得区分无关。
Q. 奖金被扣了10.21%,纳税就此结束了吗?
A. 没有结束。源泉征收是税款的预缴,需要通过确定申告结算全年所得。一时所得可享受50万日元扣除和二分之一课税,申报后多扣的部分获得退还的情况很常见。反之,其他所得较多的人也可能需要补缴。
Q. 海外比赛的奖金在当地被扣了税,在日本还要缴税吗?
A. 日本居民的全球所得都是课税对象,因此在日本也需要申报。不过,同一笔奖金的双重课税可以通过确定申告中的外国税额扣除来调整,把在当地缴纳的税款从日本的所得税中扣除。请务必保管能证明当地源泉征收金额的文件。
参考链接(出处)
※ 本文基于2026年8月时点的信息,仅提供一般性信息。奖金的所得区分・源泉征收的处理因比赛性质和活动实际情况而异,具体判断请咨询税务署・税理士等专业人士。海外的税率・税收协定的适用因国家・协定而异。